APL發(fā)布告客戶書稱,將停止接收新調整進入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的固體廢物進口至中國。
日前,APL在告客戶書中稱,將于2019年1月1日起,停止接收新調整進入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的固體廢物進口至中國,限定類及非限定類的固體廢物,只能從中國所允許進口的口岸進口。
此前,東方海外也表示,從2018年10月15日起,停止接收新調整進入《進口廢物管理目錄》的固體廢物進口至中國。
APL在告客戶書中提到: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固體廢物進口管理,防治環(huán)境污染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(huán)境防治法》《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》及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海關總署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對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事項公告:
1. 國家允許進口的固體廢物只能從以下口岸進口,并辦理報關手續(xù)。
2. 進口者申領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時應填寫《限定固體廢物進口口岸目錄》中的關區(qū)代碼。
針對以上法規(guī)和條例,APL明確表示,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接收限定固體廢物進口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40號》同時廢止。
APL在告客戶書中還指出,接廣州南沙海關通知,根據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《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》(環(huán)境保護部、商務部、發(fā)展改革委、海關總署、質檢總局聯合令第12號) “未取得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的進口固體廢物不得存入海關監(jiān)管場所”,要求APL根據該條例對于無證到港的廢紙柜不予卸船。如海關事后核查發(fā)現無證到港,將按無證到貨對相關單位移交緝私處理。
APL提醒其客戶及代理密切配合,嚴格審核把關,以確保進口固體廢物已獲取進口許可證,避免因貨物到港無法卸船而產生的退運、翻倒等額外費用甚至運輸糾紛。